所在地区:广西 - 桂林市 - 荔浦县
机构类型:福利院
机构性质:公办
成立时间:
占地面积:22亩
床 位 数:83
收住对象:自理
收费区间:800-1600
联 系 人:
地 址:荔浦县荔城镇岭松村麻黄岭
电 话:立即查看电话联系方式
邮 编:
网 址:荔浦县社会福利院官网
邮 箱:81480447@qq.com
荔浦县社会福利院托养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| |||||
收费项目 | 床位和护理类别 | 收费标准 | 备注 | ||
托 养 服 务 费 | (一)床位费 | 普通房 | (1)单人间(12-15平方米) | 15元/天.床 | 卫生间、厨具、共用电视、标准医用床或西式高低床,床上用品一套、沙发、衣柜、床头传呼仪等。 |
(2)双人间(20-30平方米) | 10元/天.床 | ||||
(二)护理服务费 | 1、自理老人 | 意识清楚,思维功能及举止言行正常,无行为能力障碍,生活可自理,衣食、起居、个人卫生、外出购物等日常生活可不需要提供服务者。 | 250元/人.月 | 每天清扫房间一次,并定期换洗,协助老人整理床铺,督促老人吃饭、洗头、修剪指甲,安排老人规律生活等。组织老人参加文体活动。 | |
2、介助老人 | 意识清楚,思维功能及举止言行正常,活动轻度障碍者,在护理人员的督促下生活可自理,衣食、起居等日常生活需要提供部分服务者。 | 500元/人.月 | 每天清扫房间一次,并定期换洗,协助老人整理床铺,协助老人吃饭、送水、送药、洗头、洗澡、修剪指甲,搀扶老人让厕所等。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。根据病情协助院内就医,帮助老人参加娱乐康复活动。 | ||
3、介护老人 | 日常生活需要帮助,活动重度障碍或肢体功能部分丧失,需要搀扶;饮食及排便需要扶助,思维时有障碍,生活规律时有失常,需要他人帮助者。 | 1000元/人.月 | 每天清扫房间一次,并定期换洗,整理床铺;帮助老人起床穿衣、洗漱、睡前脱衣;帮助洗澡,送饭到到居室,喂水、喂饭、喂药,帮助老人排便,根据病情协助院内就医,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。 | ||
4、残疾儿童自费入托(16周岁以下) | 日托:早上8时至下午18时 | 450元/人.月 | 提供养、护、教等服务 | ||
全托:全天 | 700元/人.月 | 提供养、护、教等服务 | |||
1、伙食费按实计收;2、医疗保健费由老人或家属与医疗机构结算。 | |||||
此标准依据《桂价费【2010】328号》文件和《荔价通H3号》文件。 | |||||
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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荔桂路龙口凉亭加油站往大塘镇方向1公里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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